30万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胡埭工厂项目勘察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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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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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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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 30万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胡埭工厂项目勘察工程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30万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胡埭工厂项目勘察工程,项目业主为江苏锡城建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江苏锡城建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胡埭镇。 最高限价:13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30万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胡埭工厂设计项目的相关勘察。进度需满足甲方要求。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3.1.1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对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常驻无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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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2日9:00时至2018年6 月26日16:00时到无锡市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1904室购买招标文件。 |
| 4.3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 13日9时30分,地点为 无锡市健康路77-1号3楼会议室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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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江苏锡城建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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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无锡市健康路77号 | 地 址: | 无锡市华邸国际大厦B栋1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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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214000 | 邮 编: | 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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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黄志达 | 联 系 人: | 徐祎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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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510-82802377 | 电 话 | 13151919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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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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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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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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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环 |